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宁陕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第八号)

作者: 宁陕县人大
发布于: 2024-03-15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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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4日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宁陕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向阳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市委五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县委十六届八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履行“四大检察”职能,高质高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设生态经济强县,建成一流生态旅游目的地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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