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康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康同志辞去宁陕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5年4月22日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陕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宁陕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康同志辞去宁陕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下次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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