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大:法治护航民生路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党的十八大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来,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我国法治建设步伐越走越坚实,法治也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县大局,深入开展立法协作、执法检查、司法监督、备案审查、普法宣传等工作,不断提升全县人民法治素养,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依法开展调研,让立法更适用。“良法善治,民之所向”,为了让每一部法律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在涉及改革难度大、利益诉求广、执法频次高的县自然资源局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通过立法联系点这个新平台,让群众更加直接参与立法、表达诉求、监督执法,为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更好的建言献策,为省市立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搭建起桥梁。该立法联系点建设以来,已先后就9件次法律法规草案、意见稿以及备案审查工作征求意见9条,其中3条意见得到吸收采纳。尤其是在《安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和利用条例》立法调研中,常委会成立考察组,先后到河南省罗山县、光山县及陕州区考察学习,寻找红色文化遗存保护经验,交流立法疑点难点,在《条例》初稿讨论中提出的建议意见成为决定性修改意见。
广泛开展宣传,让普法更深入。法制是通过法律法规的实施,形成制度化的方式管理事务。要让大家知道依法处事的原则,就要深入群众开展普法宣传。近年来,宁陕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大法制工作与普法宣传教育的融合,建立健全普法宣传工作机制,做实监督检查,促推“八五”普法进程。利用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和12.4宪法宣传日,积极开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法规学习纳入人大机关干部学习培训计划,解读法律法规条文,提高全体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将宪法、法律、法规宣传与县镇人大“两个全覆盖”工作相结合,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举办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发放普法知识书籍,向群众宣传解答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提升法治观念。
认真开展检查,让执法更严明。对法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是履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重要形式。常委会多次配合省市人大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汉江水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督促环境生态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解决突出问题4个,让宁陕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围绕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三宜”县城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紧盯城镇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县城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有效推动了城乡人居环境的改善和县城基础设施的提升。围绕“三个年”建设,组织开展《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消防“一法一例”执法检查,深入企业和行业部门,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意见建议,补齐营商环境短板、破解企业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通过开展重点法规、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活动,把全县各阶层的力量凝聚到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上。
全面开展监督,让司法更公正。紧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断调整和优化人大代表临案听审制度,推动临案听审工作向基层法庭、农家院坝法庭和流动巡回法庭延伸,针对典型案例适时开展人大代表集中听审,促进司法机关严格司法、公正司法。不断探索提升审判监督的方式方法,提高司法监督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宣传力度、建立健全沟通衔接机制、持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审议意见。委员会紧盯问题整改、跟踪督办,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有力提升了法律监督实效,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
持续开展建设,让自身更完善。对各类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为了积极稳慎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常委会对《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正,细化了备案审查工作体制,完善了依法审查的原则性和审查结果处理方式,进一步增强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可审查性。根据《实施办法》将现行有效的34份规范性文件审查后录入陕西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同时,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的主动审查,创新审查方式方法,增强审查实效,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量,维护法制统一。
民主法治建设任重道远,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是人大机关的职责所在。宁陕县人大将继续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作为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着力点,形成立法、监督、宣传的法治闭环,守护最大民生。(2025年4月27日刊发于安康人大网)